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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2024年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AF2024-SG01标段、AF2024-SG02标段、AF2024-SG03标段
更正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通州区2024年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已由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以通交【2024】5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包括:县乡道标线更新:对角通线、江通线等11条县道及东通线、王川线等10条乡道进行标线复新;非现场执法点:七处非现场执法点标志完善及G345超限检测站标线完善;G345路测整治:G345(西亭镇—石港镇)路侧盖板边沟损坏专项整治;公路医生查找问题整治:邓九线、二甲南路、云李路等11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隐患整改;交叉口改造:新建世纪大道与花园路、世纪大道与金浩公路等4处交叉口信号灯及监控和交安设施;李平线护岸:通扬运河护岸维修;总建安费约1056万元。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本次施工招标共分为3个标段,即AF2024-SG01标段、AF2024-SG02标段、AF2024-SG03标段。
AF2024-SG01标段:非现场执法点:七处非现场执法点标志完善及G345超限检测站标线完善;公路医生查找问题整治:邓九线、二甲南路、云李路等11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隐患整改;交叉口改造:新建世纪大道与花园路、世纪大道与金浩公路等4处交叉口信号灯及监控和交安设施;造价共计约421万元;
AF2024-SG02标段:县乡道标线更新:对角通线、江通线等11条县道及东通线、王川线等10条乡道进行标线复新;海五线路口;造价共计约382万元;
AF2024-SG03标段:G345路测整治:G345(西亭镇—石港镇)路侧盖板边沟损坏专项整治;李平线护岸:通扬运河护岸维修;造价约253万元。
2.3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12月(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缺陷责任期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两年。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安全目标: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2.6 环保要求:落实环保及节能减排主体责任和相关要求,不发生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关于环保问题的通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的信息证明,且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养护(或施工)项目。
(3)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定结果中的信用等级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信用类别:养护,后同。);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A、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至少在一项已完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养护(或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
B、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其他要求:
①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可通过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完成变更备案,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后可以到岗的承诺书。
②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最近 3 个月(2024 年 7 月~2024年9月或 2024年8月~2024年10月)的社保(养老)缴费证明[社保(养老)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共分3个施工标段即:AF2024-SG01标段、AF2024-SG02 标段、AF2024-SG03 标段。投标人可同时预约参与本次 3 个标段投标,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24 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 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各相关行业的信用信息平台被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3.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系统填报咨询电话:025-85902430)]。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系统维护单位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3.7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 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 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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