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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濉溪县医院全院水电维保(包含新院区)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2024-03-12

安徽省濉溪县医院全院水电维保(包含新院区)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SXQT-24001

二、项目名称: 安徽省濉溪县医院全院水电维保(包含新院区)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国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矿山集办事处淮海东路北侧六和社区 6

成交金额: 1165000

评审总得分: 94.33

四、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安徽省濉溪县医院全院水电维保(包含新院区)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一)服务范围:

1.北楼病区综合楼、南楼病区综合楼、门诊楼、地下车库、 120 调度中心、高压氧中心、污水处理站、西南楼、公卫临床楼、后勤综合楼、锅炉房等, 院区内水电设施等维修保养运行。

2.对所有供水、排水系统和高低压配电线路、设备、设施维护及管理。维修更换调试保养配电线路、供水设备、设施(大型设备更换配件不包括材料费用)。

3.定期对一回路三堤口变 10kv121 线路县医院专线、二回路口子变 10kv137 线路县医院专线巡检维修维护;柴油发电机巡视、维护。对巡视 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由乙方负责消除。必要时由乙方负责联系供电公司进行消除。

4.院内及 120 调度中心的高分箱、变电所、两路高压线路巡查维护,给排水系统,高低压配电系统的所有设备的操作、维修、更换、保养,确保变配电室正常运行,并按要求完成各种检测及预防性试验,发电机的维护、保养、调试等,由此产生的相关检测、试验费用及对安全标识标牌进行完善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发热门诊、高压氧等水电运行维护。保证各系统正常运行。

6.各项工作记录、巡查记录、维修记录、交接班记录等符合三甲医院评审要求并提供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资料。

7.楼层配电箱(柜)(含 ups 电源)、低压电缆、电线、楼层照明、插座等设备的巡查、维修、保养、更换。亮化系统的巡查、维护、保养。

8.冷热水系统(包含太阳能热水系统):系统所有设备、管道、阀门 的操作、保养、巡查、维修(含管道疏通),楼层卫生间卫生洁具(马桶、小便池、面盆、喷淋、水龙头等)的维修更换。

9.楼层雨水、污水、排水系统的维修(含管道疏通)巡查。

10.卫生责任区及管道井、强电间的卫生清理。

11.水电维修小型安装改造。

12.变电所、供水机房、发电机房、值班室等卫生清洁。

13.安置楼地下室排污泵、生活水泵、照明、配电系统等维护运行。

14.按时完成院方安排的力所能及的一些其他任务。

15.服从院方管理,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安全管理规定,规范施工,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 、服务内容

1、安全管理:负责水电设备的维护与管理;负责配电、水房的防火、防盗卫生等安全工作,确保水电设施的运行安全;

2、维修、维护:维修所有工具由成交供应商提供。负责全院水电设 备、设施,不限于灯具、开关、插座、水龙头、冲洗阀、水箱、卫生器具、截止阀、抱箍、配电箱等所有水电设备,对外承包经营、经商单位,只负责到水电的柜、箱、盒、表处。

3、水电运行:负责全院区水电 24 小时值班(包含节假日)、水电管网(含自备井、二次供水设备、水箱及配套设施) 等设施的维护和维修; 水泵每年免费保养一次; 每年对全院区地下管网进行一次排查、探测、查漏(用专业仪器免费检测),及时维修。

4、采购人安排的其它重大活动、新增用水用电项目及施工所需的水电保障管理范畴内的服务。

5、全力做好采购人节能减排工作,实行节能 节水目标责任制。

6、切实维护水电设备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如果丢失,应及时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丢失财物价值在 1000 元以下的,由值班人员和项 目经理赔偿;丢失财物在 1000 以上的,除赔偿外,并开除值班人员和项目经理。)。

7、负责协调与水电管理部门的对接,做好相关事宜。

8、优化采购人水电线路、设备配置。

9、其它采购人指定的水电相关工作。

(三) 人员配备:

1、常驻负责人1名、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具有相关资格证书人员15名,负责日常巡检维护维修工作,共需人员合计:16名,其中 不低于2名人员具备电力或电气专业中级工程师资格证书。

2、院区内有变电所 3 所, 每所都设置有值班室,24 小时值班制,两 班轮值, 每班 2 人,常白班 1 人,每处值班室配备人员不少于 5 名; 120调度中心有变电所 1 所,不设值班室由乙方负责人协调人员定期巡检。

3、维保期间出现的事故(维保人员、其他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医院经济损失) 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根据医院实际工作需要 维保单位必须参与院方安全大巡查。

5、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院方管理。

6、按医院要求统一着装。

7、维保单位及时清理维修期间所产生的废料、废水、废物等一切维修垃圾,自行处理。

8、维保工艺采取节能降耗措施,协助医院节能降耗。

9、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维保期间进场工作人员的工伤及意外伤害保险(实名制)。

服务要求

(四)、对人员的要求:

1、所配备的当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高压电工操作证或低压电工操 作证, 一人持双证更好。安排班次时每个班次必须有高压操作人员和低压操作人员特殊工种证书)。

2、人员须具备所持有的高低压电工操作证的相关技能,熟悉高低压设备的原理、熟练操作高低压开关设备、具有处理相关问题的能力。

3、必须是持有高压电工操作证的人员方能进入变电所进行巡查、维护、维修、倒闸、停送电, 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4、人员必须相对稳定,水电管理负责人更换必须经采购人同意, 一年内人员更换不得超过四分之一,以上相关人员应经过岗前培训,并提供相关资格证书。

(五) 、服务质量要求

1.成交供应商对院内的水电设备、设施负总责,确保水电设备、设施的财产安全。如发生安全、财产失窃等,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2.每周进行 1 次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水电设施处于良好状态,杜绝楼内违章用电用水和水电浪费现象。

3.维修及时、快速,紧急维修原则上不超过半小时,禁止无响应现象,一般维修半个工作日内并且当天完成,设施完好率98%以上, 确保正常使用。

4.配合相关单门做好各区域节水节电工作,杜绝公共部位常明灯、卫生间和其它地方常流水现象。

5.做好水电配房的值班、卫生、安全防护、水电管网维护工作,使水电设备、设施始终处于安全、良好运行状态,确保校区的水电保障供应。

6.定期听取院内科室对水电托管管理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整改。

7.协助采购人做好重大活动、新增用水用电项目及施工所需的水电保障服务工作。

8.按采购人要求做好其它水电管理范围内的服务工作。

服务时间

三年,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进行评定,评定合格,可延续合同,结算方式不变。

服务标准

1.成交供应商对院内的水电设备、设施负总责,确保水电设备、设施的财产安全。如发生安全、财产失窃等,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2.每周进行 1 次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水电设施处于良好状态,杜绝楼内违章用电用水和水电浪费现象。

3.维修及时、快速,紧急维修原则上不超过半小时,禁止无响应现象, 一般维修半个工作日内并且当天完成,设施完好率 98%以上,确保正常使用。

4.配合相关单门做好各区域节水节电工作,杜绝公共部位常明灯、卫生间和其它地方常流水现象。

5.做好水电配房的值班、卫生、安全防护、水电管网维护工作, 使水电设备、设施始终处于安全、良好运行状态,确保校区的水电保障供应。

6.定期听取院内科室对水电托管管理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整改。

7.协助采购人做好重大活动、新增用水用电项目及施工所需的水电保障服务工作。

8.按采购人要求做好其它水电管理范围内的服务工作。

五、评审专家名单: 黄炜、蔡刚、丁配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 [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文件收取,代理费为: 4896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或线下(在工作时间上午 8:00-11:30 ,下午 14:30-17:30 ,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 、被质疑人名称 ;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 、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或线下向濉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电话: 0561-688667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称:安徽省濉溪县医院

址: 濉溪县溪河路 114

联系方式: 0561-6091009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安徽鹄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淮北市相山区长山路西侧 CZ 1 2

联系方式: 13966101752 18656191222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刚、唐娟

话: 13966101752 18656191222

十、附件

1.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2. 分项报价明细表

3. 二次报价

4.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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