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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2024-02-28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凤城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2-28 至 2024-03-06
撰写单位: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李明浩
(凤城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凤城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03514
项目名称:凤城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25,660.12
最高限价(元):2,025,660.12
采购需求: 查看
第三章 服务需求

一、总体要求

凤城市人民检察院位于丹东市凤城市凤山路 28 号,现对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进行整体对外招投标。具体服务内容:供应商向甲方提供服务区域内的安全管理、保洁管理、食堂餐饮管理、维修服务、车辆驾驶服务等后勤保障服务。按照甲方要求和标准保障各项需求,保障伙食标准和物业服务质量,保障物业人员工资待遇及各项服务的要求。

二、人员要求

1 、项目经理 1 人,年龄 50 周岁及以下,五年以上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经验;

2 、保安员 4 人,男性,年龄 60 周岁及以下,身高不低于 175cm 。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品行 端正,语言表达清晰,普通话良好,身体健康,勤劳肯干,吃苦耐劳, 服务意识好;

3 、保洁员 5 人: 年龄 50 周岁及以下, 品行 端正,语言表达清晰,普通话良好,身体健康,勤劳肯干,吃苦耐劳, 服务意识好;

4 、食堂人员 5 人:有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工作经验;工作人员 年龄 50 周岁及以下, 品行 端正,语言表达清晰,普通话良好,身体健康,勤劳肯干,吃苦耐劳, 服务意识好。

5 、电工 1 人: 年龄 50 周岁及以下,具备电工证。

6 、司机等辅助性岗位: 10 人,要求身体健康,具有娴熟的驾驶技术( 5 年及以上驾龄),无交通肇事记录,无酒驾和毒驾记录,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自 觉爱护保养车辆。

合计: 26 人。

三、着装要求

要求统一着装,各款式服装的颜色、材质等具体情况中标后须服从甲方意见。

四、岗位职责要求

(一)项目管理

项目经理

职责:

负有领导责任;负责供应商与甲方的沟通协调;负责物业服务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安排、专业培训。

做好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组织纪律性。

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完成机关派发的任务,提高服务质量。

以身作则,提高服务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服务能力。

讲究工作方法,搞好队内团结,做好服务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岗位管理工作。

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及时向甲方汇报工作,征求意见。

教育、监督服务人员按规定爱护和正确使用装备器材。

教育、监督服务人员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安全规定,防止事故发生。

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职责:

负责办公楼和外围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办公楼的防洪防汛工作。

负责庭院停车场的卫生、除雪等工作。负责分担区内除雪工作。

负责信函、报纸、邮件的分类和分发工作。

负责外来人员接待、登记、引导等工作。

负责出入车辆的登记、停放、疏导等工作。

负责群体性上访、闹访、缠访人员的稳定、劝阻、安保等工作。

日常巡回检查不少于 2 次。

进出的工程施工单位施工前进行备案。

经常检查确认外围、楼宇顶端,保证安全无异常情况。

经常检查确认变电室、水泵房、监控室等重要部位。

对空调系统、消防系统、水电系统每周巡回检查,及时报告处理跑、冒、滴、漏等问题,无安全隐患。

防洪、除雪以及极端天气的防范工作。

楼内固定资产及办公设备因发生盗窃案件丢失或损坏,应由供应商先行赔付,只有供应商有充分证据证明自身没有保安疏忽或管理缺欠方可免责。

配合甲方承担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如快递的收取,消毒,分发等。

(三)保洁服务

职责:

负责办公楼公共区域、一楼大厅、楼道、吊灯、灯、墙面、墙角、天花、地面、楼梯、楼道、电器开关、踢脚线、门、窗、玻璃、窗台、椅子、沙发、办公桌、开水器、废纸篓、便池、面池、镜子、阳台、楼梯扶手、防护栏、消防箱、垃圾箱(桶)、水龙头、水斗、污物池、瓷砖台面、指示牌、灯箱、壁灯、窗帘、窗帘箱、水电气明管、电梯等全天候卫生清洁。

负责所有会议室卫生清洁、开水供应、绿植照护、茶具清洁摆放、空调开闭等工作。

负责办公楼垃圾的分类、搜集、清运工作。

负责公共区域办公家具、地板、地面保洁养护工作。

负责公共区域室内外灯具、空调出风口的卫生保洁工作。

负责办公楼卫生消毒工作。

负责庭院的除雪工作。

负责会议室饮水、茶具和器具清洁消毒工作。

负责大门、花坛的清洁工作。

负责检查公共区域、会议室办公设备、照明、门窗、地板、水管、空调、暖气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食堂餐饮服务

1 、就餐人数及菜品要求:

每日每餐就餐人数约 110 人,餐费标准为 20 / / 日,每月暂按 22 个工作日。

2 、菜品的采购:委托乙方采购。

菜品采购需要满足甲方以下需求:菜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禁止购进腐败变质、霉变、有毒、有害的食品。禁止购进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食品。 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应向供方索取卫生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如有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情况出现,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当月服务费进行一定比例的扣除,具体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具体要求如下:

食材名称

规格、质量要求及包装标准

肉类

必须保证供应为屠宰厂当日屠宰的猪肉,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肉品须色泽鲜亮、纹理清晰、肉质细腻、指向明确、无任何异味,无寄生虫,按压无水迹。

蔬菜类

须为无公害蔬菜等级以上,大小基本统一,不过熟或欠熟,无黄叶,无虫,无杂质,菜面干净, 48 小时内采摘。应具备蔬菜溯源条件。

禽蛋

须为无公害禽蛋,新鲜,大小均匀,无破损,无药物残留。

海鲜类

要求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鱼类鳞片完整,无皮下出血。冷冻类食品要求微冰保鲜。

豆制品、米线、面条

等半成品食材

须为非转基金食品,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用化学物质,按国家食品行业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可以直接进行再加工。

牛奶、酸奶、豆浆

无异味,无凝块,无沉淀,富含蛋白质、微生物等理化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果

当季水果为主,无虫,无杂质,果面干净,不使用化肥、农药、催熟剂,大小基本统一,不过熟或欠熟。应具备水果溯源条件。

大米

须达国家行业规定标准,无掺杂,无沙石,无霉变,无碎米,色泽均一。包装袋上印有大米品名、等级、数量、出厂名、厂家地址及电话。

面粉

高筋面粉质量等级一级;低筋面粉质量等级一级;色泽正常,干爽无异味,无结块,无霉变。包装袋上有注册商标及 QS 标注,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大豆油

按国家食用调和油质量标准,质量等级一级,非转基因材料采用压榨工艺制作,定型包装。

3 、伙食标准:每周五前向甲方提交下周菜谱 , 经甲方确定后根据菜谱进行加工,营养搭配合理,膳食结构科学,菜品标准必须具备色、香、味、形,菜谱具体内容在合同约定。

4 、卫生安全

4.1 )食堂管理须引入《 HACCP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专用的《卫生管理手册》,以保证卫生安全,进行全面的卫生控制;

4.2 )食堂工作人员需进行健康体检,检查合格后,向甲方提供检查合格证明,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上岗;每天工作前,或触摸不洁物后必须洗手消毒。

4.3 )工作时间统一着工作装(包括口罩、帽子),严格管理,把好卫生关,严禁提供剩余饭菜,杜绝食品腐烂变质,食物中毒现象的发生,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操作间,确保机关干部、职工身体健康。

4.4 )食堂食品严格实行入库登记制度,执行 24 小时清库原则;半成品或食品即使放在容器内也不准放在地面上,严格坚持生熟分开的原则;工器具用颜色加以区分,并实行分区摆放和使用。库房物品、物料存放有托盘、货架,有标识,分类存放、摆放有序,无受潮、无霉变现象、无过期食品和原材料。

4.5 )食品加热处理时一定要加热充分,加工好的食品要尽快食用,尽量现加工、现提供、现食用。加工后的食品以及餐具严禁露天摆放。

4.6 )食堂的保洁要求: a. 餐具干净、卫生,无污渍、无污渍,按规定定期清洁消毒; b. 生熟砧板、刀具、盛器分开使用、分开管理,有标识,冷藏(冻)生熟食品、原材料分类存放、无混放现象; c. 厨房操作工具、用具、设施设备完好干净整洁,及时做好消毒 , 注意安全用电,杜绝违规带电作业。 d. 每天及时做好垃圾倾倒处理,防止霉变细菌产生; e. 操作间、餐厅地面、墙面、玻璃洁净:地面无污迹、无油渍、无水迹;地沟无油垢、无杂物、排水流畅;化油池(滤油箱)定期清理,无油污沉积;墙面无灰尘(墙砖无污、油渍),墙、地、棚角无灰网蛛网;餐桌(椅)清洁干净,无油(污)渍; f. 灯具、通风口洁净、明亮、无灰尘和油渍; g. 垃圾、污物、泔水收集有桶(袋)、无外溢,存放有固定位置、清运及时。

4.7 )食堂需要定期进行防灭鼠、蝇、虫设施,定期进行彻底的灭鼠、蟑螂、苍蝇等的活动,防止害虫滋生;

4.8 )加强电、气、水管理,注意人身安全及防火,创建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环境。

(五)公共设施设备维护管理

按甲方要求完成电力维护、维修等日常工作。

做好办公楼各种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办公环境良好。

认真执行设备操作规程,严禁违规作业,做到全年无人为停水、停电、停暖、火灾等事故。

做好设备的养护工作,供电、给排水、空调、消防等重点设备完好率为 100% ,一般设备完好率达到 98%

全面开展节能减排,不断降低运行能耗。

搜集、保管各种有效的设计图纸,使用手册,检测报告,连同各种记录 ( 包括运行、维修、保养记录等 ) 一起建立设备物业档案。

为装备及设备改造、更换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并在实施过程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确保工作日外或夜间设施设备发生应急故障需及时解决。

每月巡查楼外上、下水管道一次,检查上、下水管道有无破裂、跑漏情况,若有应立即维修或通知相关责任方维修,以确保上、下水管道畅通。

(六)车辆驾驶服务

驾驶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职责及操作规程、服务标准和考核办法,在采购人的有关规定范围内履行服务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相关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一车一档管理。

供应商提供的驾驶员不得将车辆自用或他用,采购人有权全天候调度车辆,供应商给予及时地配合;

驾驶员必须严格依法落实保密工作,做好信息安全工作,不得将采购人保密文件和事项对外泄露。

开展车辆的节能降耗工作,按采购人要求定点进行车辆维修。

五、其他要求

1. 服务人员要思想进步,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且没有违法违规前科。

2. 供应商应具有专业的管理团队,对整体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能合理规划,并制定完整的管理服务体系,相关管理人员能够协调化解项目内部矛盾,调解劳动关系,避免劳动纠纷。

3 、供应商应为所有服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法定劳动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工资薪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

4 、费用总额应包含食堂菜品、清洁用品、年度地面养护、年度玻璃清洁等全部费用。

六、服务期限

采用 1+2 模式。(在服务费不变和财政允许且服务达到校方要求情况下可以延续服务时间,但服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可视为服务费不变。)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2模式。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8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3月06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3月2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中标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函中填写的邮箱内;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363号。
4.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凤城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 凤城市凤山路28号
联系方式: 0415-62762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联系方式: 0415-2172355
邮箱地址: ddzfcgzx@1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01011700000151(咨询电话:0415-2172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明浩 贲晓霞
电 话: 0415-217235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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