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烟草公司马龙分公司2025年通泉烟叶站鸡头村烟点绿化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53A00325001056
1.招标条件
曲靖市烟草公司马龙分公司2025年通泉烟叶站鸡头村烟点绿化项目已确定实施,招标人为:曲靖市烟草公司马龙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招标全过程中答疑、质疑的解释。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和要求
2.1项目名称:曲靖市烟草公司马龙分公司2025年通泉烟叶站鸡头村烟点绿化项目。
2.2资金来源:自筹,项目资金:191415.31元(含税),资金已落实。
2.3招标范围:2025年马龙分公司通泉烟叶站鸡头村烟点绿化,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40日历天内完成绿化项目。
2.5服务地点:曲靖市烟草公司马龙分公司通泉烟叶站鸡头村烟点。
2.6质量要求:
2.6.1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执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等现行园林景观、绿化相关技术标准及验收规定,乙方必须保证一次性达到100%验收合格。
2.6.2成活率:绿化成活率100%。本项目绿化养护期为 6个月,养护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绿化养护期限内,乙方应按照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按质按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2.7其他要求: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廉政信用承诺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具有有效的多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文件。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8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9当前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提供上述网站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同时提供基础信息页截图(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内容即可),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收录的单位,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信息查询记录网页截图;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如有)、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控股股东(如有)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提供上述单位、人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在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判决结果中输入被查询人名称;在案由处选择行贿罪;裁判日期起始日为2022年1月1日;以上三个检索条件需同时满足涵盖)(以上查询截图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截图时间点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查询截图需能清晰看到截图时间及结果);
3.10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至少具备一项类似绿化项目业绩,提供2022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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