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CGC-F2025004号许昌市烟草公司襄城县分公司许昌市烟草公司襄城县分公司丁营烟叶收购站(东院)原址新建项目(双盲评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许昌市烟草公司襄城县分公司许昌市烟草公司襄城县分公司丁营烟叶收购站(东院)原址新建项目,由有关部门以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12-411025-04-01-863892。招标人为许昌市烟草公司襄城县分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编号:XCGC-F2025004号
2.2 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襄城县境内。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原址新建襄城县分公司丁营烟叶收购站(东院),设计年收购能力2万担,设置磅组2个,占地面积6346.0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74.85平方米。其中,经营业务用房728.17平方米,烟叶收购联合工房1916.75平方米,公共卫生间29.93平方米及配套设施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联合工房土建及安装工程、新建管理用房土建及安装工程、新建一体化泵房土建及安装工程、新建公厕土建及安装工程、室外铺装工程、室外绿化工程、室外管网工程等。
2.4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一个标段。
2.5招标控制价:8969349.40元。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7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工程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验收依据,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行业、招标人质量安全标准要求(提供承诺书)。
3.2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3 ①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②投标人未被信用河南网站(https://credit.henan.gov.cn/)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③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④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单位行贿及个人行贿情况,存在行贿情况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应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于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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