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冷水江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主干管网提标改造项目已由冷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冷水江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主干管网提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冷发改办[2024]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冷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和本级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冷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冷水江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主干管网提标改造项目
2.2项目地点:冷水江市冷水江街道办事处、布溪街道办事处
2.3建设规模:项目为环境基础设施提标改造工程,拟对冷水江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设备以及配套主干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包括更新预处理池设备7台、氧化沟设备35台、二沉池设备2台、集水井设备9台、提升泵站设备7台、污泥脱水间设备3台、配电柜9台、紫外消毒设备2台等;更新改造配套主干管DN800HDPE钢带加强管17054m,DN1000HDPE钢带加强管14536m,DN1200HDPE钢带加强管7422m。项目实施后,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每年节能213.57吨标煤,减排683.85吨二氧化碳
2.4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14406.24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上级专项资金和本级财政配套资金
2.6招标范围:冷水江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主干管网提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30日,其中:
□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接到建设单位任务后3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并配合初步设计审查和评审会、初步设计批复
□施工图设计:
?后续服务: 满足建设单位需求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年内不少于/个(1至3个)□已完成□正在实施□新承接的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给水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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