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公司2025-2027年宣传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项目经批准实施,一招三年,采购预算80.00万元/年,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受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烟草行业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公司2025-2027年宣传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项目
2.2 招标编号:YNZZCX202412-33
2.3采购内容:按要求完成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公司2025年至2027年宣传视频拍摄制作服务。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以入围形式,选择三家专业视频拍摄制作服务单位,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完成图片、视频拍摄、剪辑制作、宣传服务等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内容包括日常图片和影像资料采集(含重要图片的修图、校色等图片处理),制作快闪、短新闻、专题片、汇报片、科普片、微视频、微电影、纪录片、flash、2d或3d动画,以及h5、静态电脑和手绘动画等新媒体作品的创意、设计和制作等,协助开展直播,对各类宣传作品进行包装发布推广等。项目内容、拍摄时间、地点、方式由采购人根据项目需求确定,服务单位按照要求完成拍摄、剪辑及后期制作并提交工作成果。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 服务标准(规范)及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质量符合相关国家、行业质量标准,产品的字体、音乐、画面等不涉及侵权,满足招标人的具体要求。
(2)费用结算:拍摄费用据实结算。
2.6 服务期:三年(2025年至2027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评价不合格的,不再续签下年度服务合同。
2.7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8 最高限价:本项目分项单价设置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任意一项超过对应项最高限价的,将作否决投标处理(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2 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3.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投标上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相关表述);(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可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材料。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半年的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或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3.5 具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半年的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或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3.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行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未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货商黑名单或被采取禁入措施〕;以上信用记录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验。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关联企业、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履行与招标人或者与其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的采购合同时,发生过重大实质性违约且未及时采取合理补救措施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 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强制执行等状态。
3.10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中被查实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后中标的其中标无效。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
4. 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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