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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卷烟厂购置箱缺条检测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 2022-09-09

广水卷烟厂购置箱缺条检测系统 公开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B-10-04A-2022-D-E19900

本招标项目已由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鄂烟工董决〔2022〕3号文 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 ,招标代理机构为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1. 项目概况与 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广水卷烟厂购置箱缺条检测系统

1.2采购内容:本项目拟为广水卷烟厂卷包车间购置箱缺条检测系统,投标人须完成设备的采购、供货、运输、卸货、保管、就位、接线、上电、调试、软件安装和试运行,并最终通过检测、验收,同时负责技术服务与系统的培训交接,提交详细的过程文档及与技术规格一致的图表、资料,质量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工作。

本次采购共 1个包。采购内容如下,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内容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套)

最高投标总价限价

(含税,万元)

中标人数量(家)

购置箱缺条检测系统

3

308

1

注: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总价限价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和期限内的所有工作费用,以及为完成项目工作可能发生的人工和人身意外保险、协调、交通、检测、必要的工具材料、备件耗材、税金等全部费用。

1.3 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本次招标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所有货物、服务交付并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为止之日前有效。

1.4货物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招标人下达订单要求后,中标人需在30个工作日完成设备的到货、安装、调试,并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为10个工作日,试运行结束后启动验收程序。

1.5质保期要求: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不少于一年。

1.6交货地点:广水卷烟厂卷包车间。

1.7质量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投标人提供至少一个近3年(从2019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不少于60万元(含60万元)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在设备上进行箱缺条检测系统(装置)改造或安装的内容)。 须 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封面页、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一张对应发票、一张对应的银行收款凭证复印件及发票查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结果截图)。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湖北中烟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年9月 10 日 9时00分至2022年9月 19 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现场获取:在武汉市洪山区广卓路东湖公馆办公层 203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请提前电话027-87500052确认线下获取事宜。

线上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文件的获取与下载。

2)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投标人操作手册》。

3)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 020-89524219。服务时间9:00-17:00(工作日)。

免责声明:

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为本项目线上文件获取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文件获取及支付均属无效。。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 30 日 9时30分,地点为武汉市洪山区广卓路东湖公馆办公层203室。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注:若因疫情形势变化,将采用网上视频开标,届时会通过电话和邮件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视频会议地址及方式。)

6.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 30 日 9时30分。

6.3开标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广卓路东湖公馆办公层203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诚 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广卓路东湖公馆办公层 203室

邮编: 430070

联系人:魏文斌、张美华、伍秋金

电话: 027-87500052

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

招标采购部门:设备工程科

地址:随州市广水市军民路 5号广水卷烟厂

联系人:戴先生

电话: 0722-641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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