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 辽宁省烟草公司沈阳市公司 委托对 辽宁省烟草公司沈阳市公司2024年物流新能源配送车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SYW0201021320240001 )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辽宁省烟草公司沈阳市公司2024年物流新能源配送车辆采购项目,预算金额93.33万元(含税)。
1.2 采购内容:采购新能源配送车辆3辆,主要用于城际烟草配送。
1.3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40日内 完成车辆供货。
1.4 交货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中路15甲,卷烟物流配送中心。
1.5 质量标准:合格并符合招标人要求。
1.6 本项目设置含税单价最高限价31.11万元/辆,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2017 年 10 月 15 日以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贿行为记录;
(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http : //www.ccgp.gov.cn/cr/list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 未被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10)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11)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本项目。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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