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烟草公司2024年师宗分公司零星宣传制作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53A00324001289
1.招标条件
曲靖市烟草公司2024年师宗分公司零星宣传制作安装项目 已确定实施,招标人为: 曲靖市烟草公司师宗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招标全过程中答疑、质疑的解释。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和要求
2.1项目名称:曲靖市烟草公司2024年师宗分公司零星宣传制作安装项目。
2.2招标编号:C53A00324001289。
2.3资金落实 情况:企业自筹, 已落实。
2.4采购需求:2024年师宗分公司零星宣传制作安装,具体包括门牌标识、宣传栏、位置导向、停车场标识、绿化地宣传标识等制作安装。具体制作安装内容、规格型号及特征描述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
2 .6服务地点: 曲靖市烟草公司师宗分公司机关办公区及各烟叶收购站点。
2.7服务质量及要求:
(1)制作内容、材料、尺寸、款式等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并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数量进行安装。
(2)在质保期内,材料不变形、内容文字不模糊、颜色不退色,达到宣传效果。
(3)制作安装项目的质保期自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在质保期内,若出现变形、内容文字模糊、褪色或非人为损坏等情况,乙方应免费进行维护或更换。
(4)乙方须保证在供货安装期限内完成全部制作安装服务。
2.8其他要求: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廉政信用承诺书和安全责任承诺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具有有效的“多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的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8能够开具合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9当前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提供上述网站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同时提供“基础信息”页截图(包含“出资信息”内容即可),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收录的单位,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信息查询记录网页截图;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如有)、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控股股东(如有)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提供上述单位、人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在“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判决结果”中输入被查询人名称;在“案由”处选择“行贿罪”;“裁判日期”起始日为2021年1月1日;以上三个检索条件需同时满足涵盖) (以上查询截图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截图时间点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查询截图需能清晰看到截图时间及结果)。
3.1 0 列入烟草行业禁入供应商名单并在禁入期内、被招标人采取禁入措施并在禁入期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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