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烟草农业科学研究院菌株鉴定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省烟草农业科学研究院菌株鉴定项目(二次)(招标编号:M53A00324001454C1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准备实施。受云南省烟草农业科学研究院委托,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农业科学研究院菌株鉴定项目(二次)。
2.2招标内容:负责完成云南省烟草农业科学研究院菌株鉴定项目(二次)服务,具体检测范围如下:
招标人指定菌株的透射电镜图拍摄(可测量的细菌数≥50个)、极性脂和醌型。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2.4服务检测时间:按照招标人需求完成检测工作;
2.5服务地点:昆明、玉溪。
2.6招标控制单价合计:?5983.34元/株(含税);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标准及要求。
2.8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其他批准成立证件或核准执业证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2020年以来其中任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2)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具有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及资质证书附件附表(如有)复印件);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承诺书;
3.7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8信用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禁止市场准入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的分支机构负责人、普通员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后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后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