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 2025 年专卖科海上缉私无人机租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的委托,为 2024 — 2025 年专卖科海上缉私无人机租赁服务项目 ( 招标编号: YKF080102420240008) 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按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并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合格的投标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 、项目名称: 2024—2025 年专卖科海上缉私无人机租赁服务项目
2 、招标人: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
3 、项目预算 : 人民币 2400000.00 元
4 、最高限价 : 人民币 1200000.00 元 / 年 , 2400000.00 元 / 两年
5 、服务地点:服务区域为营口地区全境及走私卷烟活动涉及的毗邻省、市
6 、服务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 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
7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8 、采购内容: 2024 — 2025 年专卖科海上缉私无人机租赁服务项目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服务要求 )
9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4000.00 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未被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7 、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8 、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9 、投标人 2017 年 10 月 15 日以来,未被裁判文书网载入行贿判决的 ;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1 、其他:投标人须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1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要求:
1 、获取时间: 2024 年 0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04 月 30 日
2 、获取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 56 号中建峰汇广场 A 座 801 楼)
3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 / 本,售后不退
4 、获取要求: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要求原件的须提供原件):
4.1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照片)原件 ( 加盖公章 );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照片)原件 ( 加盖公章、法人章或法人签字 ) ;
4.3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 年 05 月 16 日下午 13:00 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 56 号中建峰汇广场 A 座 8 楼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
详细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太和北街 14 号
联 系 人:殷法桂
联系电话: 13304170265
监督部门: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监督办
监督 电话: 0417-283804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 56 号中建峰汇广场 A 座 8 楼
邮编: 110032
账 号: 9550 8802 2541 6600 152
开 户 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营业部
联系人:徐曼
电话: 024-31918388-357
邮箱: LN_XUANYU@163.com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辽宁省烟草公司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北新闻网发布。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0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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