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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省公司2023年烟用配套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2022-12-13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省公司委托,对2023年烟用配套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JW0101012220220003)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3年烟用配套物资采购

2.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省公司

3.招标内容、范围、规模:开展2023年烟用配套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包括烟草专用复混肥1348.3吨、农用硝酸钾211吨、农用硫酸钾1278.75吨(其中粉末1045吨、颗粒233.75吨)、聚乙烯吹塑微型薄膜156吨(其中白色膜91吨、配色膜65吨)。实际采购数量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下发的2023年种植计划调整。

本项目共分4包

01包:烟草专用复混肥

02包:农用硝酸钾

03包:农用硫酸钾

04包:聚乙烯吹塑微型薄膜

4.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5.投标保证金:

01包:人民币120000元。

02包:人民币25000元。

03包:人民币100000元。

04包:人民币35000元。

6.交货时间:2023年2月28日前全部供货完毕(送货到各市局公司下属烟叶工作站);

7.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01包:烟草专用复混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7.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8.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9.2017年10月15日以来,已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涉及的,存在行贿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11.投标人须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商;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产品生产许可证。

02包:农用硝酸钾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7.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8.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9.2017年10月15日以来,已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涉及的,存在行贿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11.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供货的生产商或者代理商;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及针对本项目产品生产商出具的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及所代理生产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03包:农用硫酸钾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7.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8.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9.2017年10月15日以来,已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涉及的,存在行贿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11.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供货的生产商或者代理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04包:聚乙烯吹塑微型薄膜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7.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8.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9.2017年10月15日以来,已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涉及的,存在行贿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11.投标人须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商;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产品生产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要求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1213日起至2022年12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要求: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将以下证件和材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所有材料扫描到1个PDF文件内)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备注联系方式: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授权委托书内注明所投包号,如兼投多包,则按包分别递交材料。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500元(公对公电汇),售后不退。

汇款账户: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

账号:124905954110401

注:汇款时请注明2023年烟用配套物资采购项目XX包,如字数限制可简写。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0103日14:0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五、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省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48号

联系人:焦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项目联系人:张宝彦

询问或者异议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其它事项反映可向规范办联系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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