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

保标招标 > 节能减排 > 招标信息 >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一期综合楼食堂外包经营项目招租信息公告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一期综合楼食堂外包经营项目招租信息公告

· 2022-12-07

项目编号

ZF04202200093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湖镇西丽湖畔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出租资产概括

物业位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官龙山校区内,计算租金面积5256.19㎡,有权属说明。

计算租金面积

5256.19(一、二层)

出租用途

食堂

出租期限

最长8年(具体详见合作期限条款)

免租期限

租金挂牌价格(人民币)

零租金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交易方式的确定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综合评审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经主管部门批准,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可按照挂牌条件出租。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是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意向承租方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3.为给学校学生提供餐饮多样性,本项目不接受官龙山校区现有食堂、餐厅经营者报名。

4.意向承租方具有3年以上的、为拥有600个座位及以上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机关单位食堂提供餐饮承包服务的经验(意向承租方提供其中一个经营项目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果合同关键页未能体现3年以上、600个座位以上这两点关键信息的,须同时提供被承包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5.意向承租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中行政处罚、失信惩戒、风险提示三个类别中无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中无被执行记录。(意向承租方提供本招租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信息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以挂靠或联合或加盟连锁店的形式进行承租,不接受分包转包的行为。

7.意向承租方曾经或正在深职院经营食堂的,三年内不得有考核不合格的记录(含月度考核或学期考核或年度考核或承租期考核)(意向承租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及信用中国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意向承租方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8.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4条要求材料;

9.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7条要求材料;

9.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10.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履约条件

一、管理与服务要求

(一)管理制度

承租方应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用工培训、民主管理、工作规范、文明服务、食品采购、仓储管理、操作规程、食品安全、卫生保障、质量监督、价格管理及应急预案等各项制度。

(二)品种数量

根据就餐师生人数,每日按时足量、优质价廉向师生提供一日三餐(早、中、晚)的主、副食品及相关拓展服务。按周制定和公布标准菜谱,早餐品种要求在20个以上,午、晚餐品种要求在50个以上,其中主食品种15个以上,副食品种35以上,夜宵品种15个以上。午、晚餐高、中、低档菜式品种比例为2:5:3,每月应有10%以上的菜品更换。食堂基本大伙(保障性伙食)窗口数量不少于总窗口数量的50%。食堂须开办民族风味窗口,提供清真餐服务。食堂内可设置加工制作的饮品服务,但不得销售食堂营业范围以外或未经深职院许可的其它商品,不得在食堂内设置独立的小卖部、便利店等场所。

(三)价格控制

食堂基本大伙(保障性伙食)经营毛利率不得超过35%。食堂饭菜的供应价格必须经后勤基建处审定,售卖菜品必须明码标价。低价菜1-2元(含)以下(青菜类),中价菜2元--3.5元(荤素搭配类),高价菜3.5元以上(荤素搭配、净肉菜等),最高价不得高于6元,其中净肉菜不得低于100克,无汁无汤的菜不少于150克,带汁的菜不少于180克,带汤的菜不少于200克,肉菜搭配类菜品保证每份净肉不少于60克;风味餐、特色餐、小炒按学校规定和市场行情另行定价。饭菜单价及其调价均须根据成本核算后报后勤基建处审批,并按审批意见执行。

毛利率计算公式如下:

毛利率=(营业收入-原材料成本-水电燃气费用)÷营业收入×100%。

(四)服务要求

1.服务统一、整洁干净,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着装。

2.对师生热情有礼,讲话文明,不与就餐师生发生冲突。

3.充分保障供给,服务及时到位。

4.服从深职院各种接待及节假日(含寒暑假)供餐安排。

5.提升烹饪制作和服务的科技含量,做到每餐营养搭配合理,能体现饮食文化和保健功能,并根据不同的季节和不同的教学阶段特点,为师生提供汤水、各类保健和营养套餐等服务。

6.配合学校做好多功能文化食堂建设工作,每个食堂装修时必须按照学校要求体现文化食堂特色,并建设专门区域用于开展各类文化活动。

7.食堂营业时间为早餐:6:45—8:45,午餐:10:30—13:00,晚餐:16:30—19:00,夜宵19:00—22:30。

(五)食品安全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食品安全、学校食堂管理、卫生防疫等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对食堂进行经营管理。

1.食用具卫生

公共食用具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清洗、消毒、保管,保持餐具干净、卫生,要达到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环境卫生

清洁制度完备,保持厨房的整洁卫生,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有害生物防制规定,严格执行有害生物的消杀要求,达到卫生监督部门有关《食品卫生信誉度》A级标准。

1)仓库通风良好,做好防腐、防尘、防鼠工作。

2)污水排放符合环保要求,保持明管道畅通及隔油池良好工作状态,有专门盛装垃圾废物的设施。

3)根据深圳市有关规定,餐厨垃圾、油污处理由深圳市政府指定的有资质的企业回收。承租方应与政府指定的企业签订协议,由该企业回收所产生的餐厨垃圾。

(4)承租方须遵守学校关于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的规定,并自行承担门前三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食品安全

食品卫生、无毒、无害,符合应有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达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关《食品安全量化等级》A级要求。

1)原辅材料及大宗商品等有条件的要实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到市场监督部门认可的供货点定点采购,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及食品。定期公示供货来源及相关产品证书,并向深职院后勤基建处报备。

2)各原辅材料品质良好,生鲜果蔬食品新鲜,出品色香味良好。不采购来历不明的食物,不加工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不销售过期食品,不加工出售政府部门明令禁售的食品。

4.个人卫生

员工应做到仪表整洁,不留长指甲,女员工不得戴首饰、化妆,男女员工不留胡子和长头发;勤洗衣服,勤洗澡,定期检查身体,取得《健康证》,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接受疫苗注射。

(六)劳动保障

企业应有完整的管理机构,遵守国家及深圳市劳动法规,按规定给员工办理用工手续,发放工资福利,购买相关社会保险等,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工资、福利待遇等。

(七)人员管理

1)食堂经理应同时具有8年(含8年)以上餐饮经营管理经验,具有或以上公共营养师资格证书、二级或以上中式烹师证书、中级以上后勤管理师证书,熟练掌握食品卫生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承租方开具食堂经理委派任命书。食堂所有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经营和管理的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并取得相应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

2)食堂员工总数应与所承包食堂的经营规模相适(即员工总人数与就餐总人数按1:50-70进行配备),承包经营者需设置与就餐人数相适应的专职管理员、采购员、厨师、面点师、营养师、质检员、财务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员、水电维修工配置齐全,其中,主要团队成员至少配备主管1人,配备4名或以上二级或以上中式烹调师,配备4名或以上高级面点师,配备2名或以上高级食品检验工,配备4名或以上或以上公共营养师,配备4名或以上有效期内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

(八)清真餐服务

食堂要求开设民族风味窗口,提供清真餐服务。民族风味窗口的厨房、就餐区等应相对独立设置,供餐能力不少于150-200人/餐;所配置的炊事设备、炊具用具、运输工具、计量器具、冷库及清洗设施等保证专用,不能与普通食堂混用;清真餐从业人员与就餐人员比例为1:40,不得与普通食堂人员混岗,其中配备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厨师所占比例不得低于20%。

(九)固定资产(经营用设备)的管理

1.深职院负责房屋建筑主体的维修、更新,但属于承租方使用不善损坏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并赔偿损失。日常的正常维修维护(如一般粉刷、修补等)及厨房设备、厨具餐具、水电设施的维修由承租方负责。

2.承租方负责管理食堂内的全部资产,每年盘点一次,报深职院后勤基建处,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设备完好率达到100%。若有丢失,承租方负责按重置价格赔偿。

3.因调整或增加经营品种,需要增加厨房设备的,由承租方自行购置。

4.深职院提供的原有食堂厨房设备,因使用年限到期需要更新的,应报深职院自行处置。深职院提供的原有食堂冷库、电梯、空调因使用年限到期符合报废规定,可向深职院申请更新,由深职院纳入年度计划购置。

5.深职院提供的原有食堂冷库、电梯、空调的维保工作由深职院负责,深职院承担每学年度5-10月份食堂就餐区的空调运行电费。空调运行电费按实际使用数量和使用时间结算,每台空调平均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个小时。

(十)财务管理

1.依法经营,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金。

2.企业财务透明,接受深职院监督。

3.深职院为承租方提供的食堂一卡通收款系统做到每月结算一次。

4.日常饭菜售卖一律使用一卡通系统收款,专项接待等需通过深职院许可的其他方式收款,深职院依据一卡通收款系统结算金额及其他方式收款金额与承租方核算相关费用和补贴。

5.承租方须严格落实深职院统一安排的消费扶贫采购任务。

6.按出租方及相关政策要求,选用政府指定供应商集中采购原材料等。

(十一)加强节能管理,节约用水用电,严格遵守学校节能减排、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创建和谐校园的规章制度,否则予以相应处罚。

(十二)其它事项

承租方需按深职院规定安排学生勤工助学岗位。

二、监管考核

(一)食品安全监督

应接受深圳市、区市场监督部门及深职院后勤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并接受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的日常检测与监督。

(二)考核办法

1.考核机构组成:后勤基建处食品安全与品质监管部、食堂建设与考核管理部,学生膳食管理委员会、教师膳食管理委员会、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

2.考核内容:食品安全、管理效率、师生投诉、师生满意度。

3.考核频率:监管员每天对食堂进行常规检查,每月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评分;学生膳食管理委员会、教师膳食管理委员会每月进行1次检查评分;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每天进行农残检测,每两周进行一次食品安全量化检查,每月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评分。各监管机构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食堂出现违反学校餐饮管理要求的情况,按照考核细则扣取相应分值。

4.考核周期:食堂考核工作自外包食堂经营合同签订日起,至合同期满日止(2月份和8月份除外),食堂考核分为月度综合考核、学期考核以及年度考核。

5.评分标准:食堂考核按照百分制进行,考核内容里四个维度各占不同的比例,其中食品安全卫生占30分,师生投诉情况占10分,食堂管理效率占30分,师生满意度占30分。四个维度每月的评分合计为月度综合考核得分,每个学期内的月度综合考核得分的平均分为学期考核得分,每个合同期内的学期考核得分的平均分为年度考核得分:80分以下为不合格;80分(含)---85分为合格;85分(含)---90分为良好;90分(含)---100分为优秀。

6.考核结果使用

1)学期考核为合格,承租方可继续履行经营合同;如学期考核为不合格,承租方须按照学校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合格且经学校认可后,承租方可继续履行经营合同;如学期考核为不合格,经整顿仍未合格的,或者学期考核不合格的次数达到3次,属于承租方违约,双方合同终止。

3)从首次合同期起,5年内年度考核全部在合格(含)以上,且获得考核优秀达到2次的,经学校同意,考核优秀每多1次可在5年合作期后额外续签合同1次,每次续签1年,最多可续签3次;如额外续签合同期内,年度考核未达到合格,则取消剩余续签合同的资格,终止合同。

(三)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处罚

1.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等级根据《深圳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版)》认定。

2.对食堂经营管理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承租方应按要求限期整改。

3.对整改不到位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将从其履约保证金中每次扣除五千元,并要求其上级单位撤换项目负责人。

4.对在一个学期发生一次以上Ⅳ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深职院有权中止双方的合作合同和承租方在深职院的经营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

(四)服务质量问题的处罚

定期对承租方的服务质量、食品安全等进行检查与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敦促其限期整改。因其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视情节给予每次扣减500-5000(考核评分表处罚具体金额最多5000元)元的履约保证金。扣减金额在每月营业款结算中执行,具体细则按照《后勤基建处食堂监管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三、奖励、核减约定

(一)深职院根据承租方卫生、服务、成效等情况对承租方进行月度考核奖等奖励,具体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食堂服务质量提升基金管理办法》(暂命名,最终以学校文件为准)。

(二)承租方无故不履行任何一项承诺或义务,原则上取消当月考核奖。履行不到位的,按以下细项核减:

1.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不齐全、台账不规范,不按规定对票证进行存档的,或者大宗食品采购价格没有在公告栏进行公布的,每次核减当月月度考核奖金2000元,两次以上取消当月月度考核奖。

2.承租方不按要求做好经营场所及员工宿舍清洁卫生的,在深职院要求整改的限期内未整改完毕的,每次核减当月月度考核奖金200元;就餐人员发现食堂饭菜中有蚊、蝇、虫等不卫生异物,一经查实,每次核减当月月度考核奖金200元;不按餐饮企业食品安全卫生规定规程进行操作,每次核减当月月度考核奖金2000元;没有按照食品卫生要求进行食品留样的,取消当月月度考核奖。

3.基本大伙综合毛利率超过35%的,取消当月月度考核奖。售卖菜的品种数量明显不足、高中低价菜式品种偏离2:5:3比例较大、单个菜价格超过最高限价或菜量明显不足的,每次核减当月月度考核奖金2000元,每月累计超过三次的,取消当月月度考核奖。

4.师生投诉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每次核减当月月度考核奖金200至5000元。当月同一方面内容投诉超过三次的,取消当月月度考核奖。

5.因承租方管理不到位,出现员工内部纠纷,或与师生发生争执打架等行为,视情节轻重每次核减当月月度考核奖金500至5000元,程度严重或不良影响较大的,取消当月月度考核奖。

6.收到整改通知书后应按要求进行整改,逾期整改每天核减当月月度考核奖金2000元,逾期整改超过三天,取消当月月度考核奖。

7.经营期内无故停餐、误餐,取消当月月度考核奖。

8.其它管理不善、服务不到位的情况,可酌情每次核减当月月度考核奖金200-2000元,情况恶劣的取消当月月度考核奖。

9.承租方不得私自接受外单位的订餐业务。否则,每次核减当月月度考核奖金500元。

10.夜间经营时间超过22:30的,每次核减当月月度考核奖金500元。

11.超出食堂经营范围售卖食品、货物的,每次核减当月月度考核奖金5000元。

四、退出条款

承租方如出现以下违约行为,深职院有权终止双方合同,责令承租方限期退出,全额不退还所有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获得成交承租资格的,或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经营要求的;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燃气安全事故,以及因电气设备操作失误、设备维护不到位等引发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3.因食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等引发学生罢餐、静坐、游行等群发事件,影响恶劣的;

4.因承租方责任,导致所承包的食堂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广东省高校达标食堂资格的;

5.在经营过程中,出现掺杂做假、销售无证食品、未按经营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经规劝,限期整改依然无效且情节严重的;

6.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转包、分包经营或挂靠经营行为的;

7.在经营过程中,因承租方过失导致一方或双方被行政处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的;

8.未经学校同意,经营期内无故停餐、误餐,造成不良影响的;合作期内,累计两次无故停餐、误餐的

9.未经学校同意,利用学校资源或冒用学校名义从事校外社会餐饮服务,造成严重影响的;

10.经营不善,师生意见大,学期师生满意度低于80%(不含80%)的;

11.因承租方责任,导致在经营期限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降级至B级以下(不含B级)的;

12.因企业劳资纠纷、商业纠纷,导致食堂员工及校外人员在学校闹事,造成严重影响的;

13.企业无法兑现申请承租时的各项承诺,造成严重后果的;

14.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严重影响学校声誉和形象或造成学校严重损失的其他行为的;

15.不符合续签条件的。

特别事项说明

一、相关费用

1.食堂服务质量提升基金(暂定名,最终以学校文件为准):承租方每月按营业额的3%缴纳,每年按10个月缴纳(除2月份和8月份外)。

2.设备租赁费:深职院提供的设备、厨具归深职院所有,采取零租赁方式,免收租赁费。由承租方自行购置的设备、厨具等归承租方所有,退场时由承租方自行处置,但事先须向深职院后勤基建处报备。

3.场地租赁费:采取零租金方式,免收场地租金。

4.水、电、燃气、垃圾清运等费用:承租方按月缴纳水、电、燃气、垃圾清运等费用,价格标准按国家政策、广东省、深圳市和深职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5.员工住宿费:经承租方申请,深职院可根据实际房源情况,提供部分食堂员工住宿,承租方需按规定缴纳房租、水电费。

6.下水道疏通费:定期疏通食堂下水道、污水井及隔油池,承租方自行承担所产生的疏通费用。

7.食品检测费: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卫生监督部门对食品和餐具进行检测,相关检验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报名保证金,在联交所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在3个工作日内全部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他意向方凭深圳联交所所出具的保证金收款凭证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合同期满,出租方在承租方无违约并已完全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后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9.承租方需购买不低于500万保额饮食安全责任险,保障时间与承包经营期相同。

10.一卡通机使用费:承租方按每月每台20元缴纳。

11.物价补贴:因物价上涨等原因,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政策执行。

12.其他费用:承包经营期间,如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与食堂经营管理有关而合同中未列出的其它项目费用,由承租方按有关规定缴纳。

二、合作期限

1.合作期为5年,合同一年一签。每个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承租方可提出合同续约申请,经深职院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可续签一年合同。从首次合同期起,5年内年度考核全部在合格(含)以上,且获得考核优秀达到2次的,经深职院同意,考核优秀每多1次可在5年合作期后额外续签合同1次,每次续签1年,最多可续签3次;如额外续签合同期内,年度考核未达到合格,则取消剩余续签合同的资格,终止合同。

2.承租方须提前协助学校开展食堂建设工作,在2023年8月20日前做好食堂的零星修缮工作、开餐前的准备工作(如遇疫情封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完工日期可以适当延长),确保学生返校日正式开餐。

评分信息

1.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综合评审的方式,满分60分,包含资信部分20分,技术部分40分。

2.受疫情影响,不组织现场踏勘,可提供项目图纸。

意向承租方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18:00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50万元

交纳保证金

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账户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

开户账号

632505928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杨小姐:0755-26409104 13392821297

郑先生:0755-26408234

0755-26577562

业务投诉电话

0755-83690834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白石路南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3楼

www.sotcbb.com关注微信公众号sotcbb

文章推荐:

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蒸汽驱动空压机房土建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澄江分公司2023-2025年资料印刷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l53a00323001491c1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澄江分公司2023-2025年资料印刷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上海烟草储运公司2024-2026年元春堆场及集装箱租赁服务预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